
本報訊(記者 趙明 通訊員 徐高)擁有一份穩(wěn)定收入的工作,過著平淡卻滿足的生活,這是不少人對“幸福”生活的定義。王輝和方慶(均為化名)原本也是幸福之人,卻因為觸碰毒品,落入犯罪深淵。6月25日,岳塘區(qū)人民檢察院披露了這起毒品犯罪案件,以案說法警醒市民,毒品乃萬惡之源,沾染毒品等于親手斷送幸福。
王輝本是某超市員工,也是朋友口中的“熱心腸”。1月24日,一個“朋友的朋友”拜托他購買毒品麻古和冰毒,他竟應允了。原來,他僥幸地認為“原價代購”不犯法,只是幫朋友小忙。他找到上線人員方慶,購買了2000元毒品。但毒品到手后,王輝原本“單純”的想法變了,隨著全民禁毒意識的加強和公安機關打擊力度加大,購買毒品的難度越來越大,王輝認為可以利用難得的機會坐地起價,于是他以“毒品漲價”為由,將毒品加價400元賣給了吸毒人員。
在王輝被抓并被移送岳塘檢察院審查時,檢察機關就他是否構成毒品犯罪進行了細致分析。根據相關法律規(guī)定,沒有證據證明代購者明知他人為實施毒品犯罪而為其代購毒品,代購者亦未從中牟利,毒品數量達到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數量標準,因購買、儲存毒品被查獲的,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處罰;因運輸毒品被查獲的,一般以運輸毒品罪定罪處罰。而王輝在代購過程中起貪念,賺取了400元差價,屬于“牟利型代購”,構成了販賣毒品罪。
王輝的幸福因他的貪念斷送,承辦檢察官還發(fā)現,其上線方慶情況類似。2019年前,方慶是某國企職工,但2019年他沾染上毒品成了癮君子,隨后被單位發(fā)現并開除。丟了工作,生活困窘的他開摩的賺錢養(yǎng)家,但始終沒有脫離毒品控制,多次因吸毒被行政拘留,2021年他被強制戒毒。強制戒毒解除后,他還是走上老路,以販養(yǎng)吸,1月和王輝交易后,他自信地認為其販毒“神不知鬼不覺”,豈料在2月的一次交易后被警方抓獲。
目前,王輝和方慶均犯販賣毒品罪,都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,并處罰金5000元。承辦檢察官表示,這起案件有非常典型的教育意義,兩名罪犯都曾是有穩(wěn)定收入和健全家庭的人,但因貪念墜入毒品深淵,不僅毀了自己的人生,也親手給幸福生活畫上了終止符,“一步錯步步錯,可見毒品犯罪沾不得!”
責編:周冠成
來源:湘潭日報
“我愛湘潭我的家——岳塘記憶”文化打卡點:法華山
“我愛湘潭我的家——岳塘記憶”文化打卡點:山市晴嵐
“我愛湘潭我的家——岳塘記憶”文化打卡點:昭潭
“我”和岳塘的故事|蔡蔡和大喬:返鄉(xiāng)青年 逐夢“綠心”沃野
“我”和岳塘的故事|朱大可:深耕岳塘 開拓創(chuàng)新 成就電氣“小巨人”
岳塘區(qū)“我愛湘潭我的家”群眾性精神文明建設主題活動暨“活力湘潭 快樂走娃”活動啟動
文旅新區(qū) 多彩岳塘丨在七星桃花源遇見“世外桃源”
我愛湘潭我的家|岳塘區(qū):歡天喜地鬧元宵
下載APP
分享到